证券日报记者 田 鹏
近年来,个别上市公司的决策者,为追逐个人利益、满足业绩考核指标或为获取更多融资机会等,在财务报表上打起了“歪主意”,并呈现出从单纯利润表操纵转向利润表与资产负债表联合操纵、从单纯财务报表造假转向交易造假等特征。
一旦这些造假行为东窗事发,便会给广大蒙在鼓里的投资者带来惨重损失。以证监会2月28日通报的东方集团财务造假案为例,在阶段性调查进展情况公布后,截至3月14日收盘,公司股价较3月3日前股价已“腰斩”。
那么,投资者如何能识破上市公司造假,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证券日报》记者就此采访了多位业内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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