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2025年-2028年机关办公区及闽侯数据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福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5月29日 23:1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05月30日至2025年06月10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第14层A、C1单元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6月19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第14层A、C1单元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 ||
预算金额 | ¥2673.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廖丽松、张博艺、黄金花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88318332、87530730、87616211转803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3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林先生/0591-87098223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第14层A、C1单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廖丽松、张博艺、黄金花/0591-88318332、87530730、87616211转803 | ||
附件: | |||
附件1 | 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docx |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2025年-2028年机关办公区及闽侯数据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第14层A、C1单元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2025-DLGK-C0047-B0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2025年-2028年机关办公区及闽侯数据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673.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73.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号 | 项目名称 | 简要服务要求 | 服务期限 | 最高限价 (万元) |
1 |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2025年-2028年机关办公区及闽侯数据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 本项目拟选定一家服务单位为采购人提供物业服务,以保障省局机关、闽侯数据中心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管理服务能力,服务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保洁、安保、设备设施维护、配电室值守、会务服务、其他服务等。投标人应遵守采购人单位相关管理制度,按照采购人的工作要求和服务质量标准开展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 3年 | 2673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30日 至 2025年06月1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第14层A、C1单元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直接至我司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须至我司填写《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通过电子邮件获取招标文件的,须将《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格式见(下载网址:http://www.fjzxzb.com/newshow.aspx?NewsID=7)】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zhixin04@126.com)。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第14层A、C1单元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章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材料(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须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章)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当月成立的投标人,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满足该条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说明)函(投标人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格式自拟)。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1>投标人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无效投标。<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⑤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
(6)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36号
联系方式:林先生/0591-870982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第14层A、C1单元
联系方式:廖丽松、张博艺、黄金花/0591-88318332、87530730、87616211转8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丽松、张博艺、黄金花
电 话: 0591-88318332、87530730、87616211转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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