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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小课堂开课啦!如何判断商标相同或近似?

2025-05-30 15:168

《商标审查审理指南》对商标相同的概念作出了界定,商标相同是指两件商标在视觉效果上或者声音商标在听觉感知上完全相同或基本无差别。判断商标是否相同的标准,主要是商标是否完全相同或者仅有细微差别。《商标审查审理指南》对商标相同的判断作出了详细规定,是商标代理从业人员判断商标相同的重要参考。

商标相同主要表现为3种情形:一是文字商标相同的判断。文字商标相同是指文字商标完全一样或仅有细微差别,例如仅有字体、字母大小写、文字间距或颜色、文字排列方式存在细微的差别。二是图形商标相同的判断。图形商标相同是指商标图形在构图要素、表现形式等视觉上基本无差别,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三是组合商标相同的判断。组合商标相同是指商标的文字构成、图形外观及其排列组合方式基本相同,使商标在呼叫和整体视觉上基本无差别,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

商标近似是指商标的文字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其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相似,或者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商标构成与已注册商标近似而不予注册主要是考虑到如果允许类似商标的存在,那么这些类似的商标无法发挥区分来源的作用。《商标审查审理指南》专门对商标的近似判断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是商标近似判断的重要参考依据。

具体而言,文字商标近似的判断主要考虑到文字的构成有3个维度,分别为形、意、音。形是文字的外形、形状,意是文字的含义,音是文字的读音,这3个维度的不同组合构成了成千上万种文字。商标近似的判断也从这3个维度考虑:首先是商标文字构成要素相近。例如,商标的文字构成相同,仅字体或设计、注音、排列顺序不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商标的显著识别部分文字构成相同,仅排列顺序不同,或是仅额外附加产品通用名称、产品质量、产品数量、产地等非显著识别部分,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等。其次是文字读音近似。商标文字或显著部分读音相同或者近似,且字形或者整体外观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再次是文字含义近似。商标文字构成或者读音不同,但含义相同或者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

判断图形商标是否近似,单纯的图形商标大多数情况下无法“读”出来,判断图形商标的近似主要是观察其外形是否近似。例如,商标图形的构图和整体外观近似,或者商标包含他人在先具有较高知名度或者显著性较强的图形商标,易使相关公众认为属于系列商标而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

组合商标通常既包含文字也包含图形,所以组合商标不仅会和组合商标构成近似,也有可能和文字商标或图形商标构成近似,这就要求在进行组合商标的近似判断时,需同时考虑文字商标与图形商标的近似判断规则。(内容摘自《商标代理合规实务》)

(编辑:刘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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